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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全国2019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中取得好成绩

发布时间:2020-09-22   |   新闻来源:北方网   |   内容分类:新闻动态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全国2019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情况,天津市评估结果总体排名第4名,与福建、上海、北京并列进入第一梯队行列,取得较好成绩。

2020年1月至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有关单位对除湖北以外30个省(区、市)35个样本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形成2019年度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重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满意度情况两个方面内容。评估总体结果排名前10位的地区为福建、上海、北京、天津、四川、广东、贵州、浙江、广西、山东。

从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的评估情况分析,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满意度获满分(全国唯一满分城市);审批便利度指标中,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3类工程审批便利度进入全国前3名。

2018年以来,天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先后推出多规合一、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全程网办等103项改革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断提质、提效、提速。截至今年上半年,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取得施工许可由改革前的平均用时390天压缩至63.5天,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建设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天津积极推进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探索实施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机制。今年上半年,以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和规划条件明确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为试点,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主动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明确10个可采取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建设单位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许可;分类精简审批事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控制在13项以内,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只需办理4个审批事项。通过试点改革,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土地和规划建设条件明确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天津实施“网上办”“特快办”“简化办”。全面实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涉及建设项目开复工事项,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批复、EMS邮寄,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托建设项目联审系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线核发电子证照,实现“不见面”审批,更好地服务复工复产。

下一步,天津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集中精力研究深化新一轮改革,坚持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分级分类改革,全力打造一流建设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