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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印发《天津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14   |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   内容分类:市区法规

6月9日,天津印发《天津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通告》: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猎。


禁猎对象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及本市规定禁止猎捕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在禁猎期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可统一拨打88908890便民服务专线,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人民日报记者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