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8 | 新闻来源:信用中心 | 内容分类:诚信建设万里行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方案>的通知》(津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20〕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推进南开区体育中心街诚信体系建设,我街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于3月15日上午11:00在时代奥城商业广场举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拉横幅、播放宣传音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企业宣传《条例》内容,广泛普及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切实提高辖区居民和办事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我街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下一步,我街将持续深化《条例》的宣传学习,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为目标,持续普及诚信知识,提高信用意识,大力营造我街“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