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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政策涉及退还多缴费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02   |   新闻来源:南开区税务局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21年7月1日以来多缴纳的费款(以下简称退费)。由于一些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费事宜。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费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南开区税务局海光寺办公区办税服务厅(地址: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南开五纬路交口新泉大厦B座)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费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费或抵扣应纳费款。若考虑退费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意申请办理退费的,也请尽快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费,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8701517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