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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学法立信 诚信兴商 ——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

发布时间:2026-05-14   |   新闻来源:信用中心   |   内容分类:诚信建设万里行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与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多维度、全覆盖宣传活动,推动信用法治理念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商户,引导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知信、守信、用信,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是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对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主责主业,聚焦企业登记、年报公示、广告监管、价格监管、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消费维权、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把《条例》要求融入日常监管与服务全过程。

一、聚焦核心要义,讲透信用 “明白账” 宣传活动重点解读《条例》中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内容:明确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规范失信信息认定标准;强化守信激励,对诚信主体在行政许可、日常检查、评优评先、融资信贷等方面给予便利支持;严格失信惩戒,依法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破坏市场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约束;完善信用修复、信息异议、权益保护等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信用权利。

二、立足监管职能,筑牢信用 “防火墙” 区市场监管局以《条例》为遵循,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全面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实现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入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对诚信守法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风险企业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效能。扎实推进信用承诺制、信用修复 “两书同达”,帮助失信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线上线下联动,唱响诚信 “主旋律” 线上依托政务新媒体、企业服务群、社区平台等渠道,推送《条例》解读、信用知识、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组织执法骨干走进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餐饮门店、药店、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政策宣讲、案例警示等方式,面对面普及信用法规,引导经营者抵制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恶意违约等失信行为,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四、凝聚共治合力,共建信用 “生态圈” 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长期重要任务,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推动信用理念融入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消费维权、行业自律各环节。积极联动街道社区、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共治格局,让诚信成为南开市场最亮底色。

诚信是立业之基、兴业之本。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全区广大市场主体:认真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自觉恪守诚信底线,主动维护信用记录,共同守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为建设诚信南开、品质南开、活力南开贡献力量!